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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报426期]高校腐败案凸显监管机制的缺位

    在10月27日举行的华中农大2009年科级干部培训班第二场专题报告会上,我校党委副书记李桂芳对广大青年干部提出希望:做一名高素质、勤政廉政的优秀干部。
  “廉政”成为对大学管理干部的一项重要要求是有其原因的———近年来,“腐败”这一为公众极度憎恶的行为一再与大学校园发生关联。尤其是近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某大学两名校级领导涉嫌受贿问题,触动了全社会的神经,震惊之余,人们不禁大声责问———今天的“象牙塔”怎么了?
  有人说,高校职务犯罪频发是因为我国高校盲目扩招、快速发展所致;有人认为,今天大学的项目多了,手头掌管的资源多了,大学校区多了,所以才出现了这么多的腐败;还有人认为是高校自主权不断增强所引发。对此观点,笔者不敢苟同。它们之间虽然存在诱因,但绝不是导致大学腐败案频发的根本原因。
  高校腐败案近几年为何集中爆发?原因十分复杂。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高校领导监管机制的问题。从监督缺位和政策设计的不到位,到一些高校领导自身自觉抵制腐败能力薄弱,无不可以成为归因的对象。
  高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不同,它的职能在于继承知识、传播知识和创新知识。相应的大学管理应不同于企业管理,也不同于行政管理。它是一种远比企业和政府管理复杂得多的管理。而现在我们对大学普遍采用的是管理企业(尤其是近年发展起来的二级学院)和管理行政机构的方式管理。有专家学者呼吁“去行政化”,就是要在管理上实现“彼且为大学,与之为大学”,让大学回归大学,以管理大学的方式管理大学,建立各方责权皆得其用、皆得其宜而不相悖的高校内部管理运行机制。
  因此,对于高校腐败案,更深层次、更管用的治理措施,是建立制约校领导权力、促进民主管理的学校管理制度,解决校领导权力过大、过于集中、师生无从监督的问题。如建立民主管理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校务公开力度等。
  同时,我们要客观公正地看待高校腐败案。一是不能掩盖矛盾,要正视高校腐败案件,认识其严重性和危害性;二是要客观地看待高校腐败案件的范围,不要无限夸大。只要做到反腐教育及时到位,思想上坚决抵制,制度上切实保障,监督上毫不含糊,惩处上绝不手软,高校腐败问题就会得到有效遏制。大学原本也一定会回归到世人心中的圣洁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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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