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书育人”、“以人为本”成为校园热词。笔者以为,“以人为本”既是育人观也是方法论。这种理念既从目的方面注入到教育管理过程中,把人的发展视作教育管理的目的,同时也从手段方面注入,力求通过“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来推动教育管理工作,在思想认识层面和工作方法层面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以人为本”的育人观要求我们将学生视为自由的人、自主的人,并促进其成为自觉的人。育人者自身首先要有这样的意识,能够理解我们的大学是允许多元化人格存在的色彩斑斓的大学,允许学生有独特的个性,并注重培育学生的独立思想和自主能力。因此我们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使学生无论在学业和道德领域都主动追求、自觉遵从,这种自我要求不是来自外在的强迫,不是害怕受到制度的惩罚,而完全是来自于自觉的意识,这也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境界。正如李忠云书记日前在植物科技学院“教师教书育人”专题研讨会上所言,“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让他的主观能动性能够爆发,让他把学习、进步、向上发展作为自觉行动,这才是真正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比别的什么都更为重要。”
“以人为本”是我们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方法。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倡导人杜威在《学校与社会进步》中解答“一所现代化的大学应该是什么样子?”时说:“新的学校必须成为一种初具雏形的社区生活,其中活跃着反映大社会生活的形形色色的职业,同时也渗透着艺术、历史和科学的精神。学校应当在这样的小社会用服务的精神熏陶学生,并授予其有效的自我指导的工具。”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认为大学在做这些工作的时候重要的是“熏陶”而不是灌输,不是把学生培养成由我们经验预设的所谓人才,而是授予他们能够实现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是对“以人为本”教育方法的很好阐释。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以人为本”并没有统一的范式可循。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以人为本”会被赋予不同的内涵、方式,因此大家应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来进行操作设计。当这一理念通过学习、认识内化为我们个人的价值观、育人观,成为每个人在教育管理过程中的思维习惯,工作本身自然而然地便得到了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