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三农,塑造自我
—有感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
35年前,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农村改革的序幕;35年后,十八届三中全会又为广大农民带来了新的希望。近年来,在国家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背景下,我国的农村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九连增”,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但在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农业、农民、农村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的矛盾和挑战。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工业部门,农村副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的问题日益凸显,“谁来种地”的问题越来越紧迫;小生产与大市场无法实现有效对接,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忽高忽低,谷贱伤农,菜贱伤民的现象也越发频繁;农民受教育的程度较低,种地多从经验出发,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不高,迫切需要专业化的科学知识的指导。要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加快培养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针对当前农业、农民、农村中的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等权利、同等价格。这些赋予农民对承包地流转抵押等权能,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了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主体培养,创新组织模式,强化服务支撑,重点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支骨干力量,注重发挥各类主体的比较优势以及对小规模农户的带动作用,对龙头企业流转农户的土地开展农业生产,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平等协商,不搞一刀切和强迫命令,积极稳妥的发展规模经营。
除此之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还要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按城市规模大小合理开放落户限制,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保体系。当下,大量农民工涌入城镇,带来的大量充足的劳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精神上受到歧视,使他们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找不到归属感。加快户籍制度改革不仅可以缓和当下尖锐的矛盾冲突,也是对精神层面的新的抚慰和温暖。户籍制度的改革无疑如黑暗中投射的光明,让农民工感受到城市的温暖,感受到国家的关怀,感受到人性的光辉。
美国新制度经济学的资深学者认为,有效的组织形式是社会经济发展中极其重要的社会资源。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对于三农问题的研究讨论,要求将农民的私人利益,私人买卖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充分协调各方,使各种农业生产要素实现最大化,加快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在保障农户土地财产权的基础上促进土地流转,从我国具体国情出发推进耕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
三农问题是一个长期复杂的问题,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各个群体,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是党和政府要考虑的大事,也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思考的重要课题。关注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关注三农,为农民追求幸福的光明。
塑造自我,为自己留住生命的辉煌。
(作者:赵亚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