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见义勇为成为常态
人之初,性本善。这是一句大家都很耳熟能详的话语,但是,随着内在因素或者外在因素地影响,渐渐地,人的本性也就渐渐改变了。费孝通先生曾说过我们生活在一个差序格局里面。所谓差序格局,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水面上泛开的涟漪一般,由自己延伸开去,一圈接着一圈。这在一定程度也显示出中国传统社会具有一些特点,比如说自我主义。那在中国传统社会背景下教育见义勇为是不是矛盾的呢。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尤其是道德文化传承,给予了现代人的道德价值观。见义勇为不是简简单单的道德体现,而是中国传统文化延续的体现。在这个有着“冷漠”代名词的社会中,见义勇为是勇者的特点,是我们社会中的正能量。
新闻报道,宜春两名即将高考的少年柳艳兵、易政勇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制服了因对社会不满而进行故意伤人的邱某。两位同学因为重伤未能参加高考。我看着这则新闻,感慨万分。高考对于中国学生来说可以算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然而这两位同学在高考前夕勇于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公交车上的人。两位同学获得的“中国好人”称号当之无愧,他们虽未曾按时参加高考,但是他们的人生是满分的。
生命有存在的意义,生命也有存在的价值。见义勇为的两位同学在自己的生命中添加了一抹亮色,也让自己真正实现了人生价值。虽然有人说现代社会是缺失信仰的,也有人说现代社会中人更偏向于“自我”。但是,见义勇为的行为总是会给我们的心灵带来震撼,也会给我们的社会带来正能量,告诉我们,现代社会依然是传承着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见义勇为这种道德行为也是一种时代精神,从社会未来建设者角度出发,我们传承是理所当然的。两位同学的见义勇为给予了我们关于心灵、道德的思考。扪心自问,如果自己在场,自己会不会如同他们那样见义勇为。如果说见义勇为成为了一种常态,那么媒体不会抓住这个视角。既然见义勇为的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那就说明了见义勇为不是社会常态,是需要在社会传播的。两位学生的行为给我们树立了榜样,也给我们带来了塑造社会道德的信心。
所谓好人有好报,两位同学因抵抗犯罪分子而受伤未能参加高考,教育部为他们单独设立考场,高校也为他们酌情考虑减分录取。将见义勇为作为减分的一种的制度这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来说无疑是一次巨大的冲击。高校的减分录取行为是为了弘扬见义勇为,但是见义勇为本身就是一种传统。举个例子来讲,就像是吃饭睡觉是一种常态,像孝敬父母一样是理所当然的。就我看来,在当代社会弘扬见义勇为不能采取高校的行为。不能够完全保证教育的公平,也不利于传统文化地传承。高校既要保证教育的权威,也要弘扬传统文化。为了保持两者的平衡,就我看来,高校可以采取一个中介——社会。在社会中弘扬见义勇为,弘扬传统文化。见义勇为这种道德文化地传承是离不开每个人的。所以,为了使见义勇为成为常态,仅靠高校是不能实现的。
发展是缓慢的,但是我们不能失去信心。在社会转型的期间,我们更需要传统文化成为我们的支柱,成为团结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共同努力,让见义勇为成为一种常态吧!
(作者:文法 吴熙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