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钟涨宝主要从事农村社会发展领域的研究。他认为,要寻找农村的发展规律,首先必须了解农民的行为逻辑。这类逻辑是个体与社会长期互动的产物,农民行为究竟表现为理性还是非理性,与其社会发展水平和制度结构有关。
从农户行为着手农地流转研究
“要做好农村研究,真正认识农民,就要关心农民的权益。”在钟涨宝看来,农村土地权益将继续是农民权益的核心。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钟涨宝就关注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开展了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系列研究。
钟涨宝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经济利益最大化并不是农户选择的唯一标准。农民对待土地问题,既有理性因素,也有感性因素。他们做决定,受农地市场等客观环境与特定社会文化环境双重影响。如在2003年的浙江,由于当地第二、第三产业相对发达,种地不赚钱,农户不愿意多种地,但他们也不完全放弃。对农户来说,务工是生活保障,种地是生活方式。
这一行为表现与我国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相矛盾。但钟涨宝认为,处理此事要以农民的最大幸福感为标准。农地有关政策的出台,不能单纯计算经济利益,还要充分考虑农民意愿。正是基于目前从微观视角、从农户视角研究的缺乏,钟涨宝特别强调从农户的行为着手对农地流转的主体进行研究,并努力从该视角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
新农保要有土地做保障
农民的养老保障、新农保等问题也逐渐进入钟涨宝的研究视野。农民养老一般历经三个阶段,即有完全劳动力的自养阶段、丧失部分劳动力的半自养阶段以及完全丧失劳动力后全靠家庭或社会的养老阶段。钟涨宝在调查研究中发现,新农保对不同养老阶段农民的福利效应不同。
钟涨宝在湖北随州、襄阳等地调查的结果显示,新农保对自养或半自养阶段老人的效应最明显。在这些地区,自养、半自养阶段老人的子女都在外打工,孙辈也不需要自己照顾。他们还有劳动能力,基本能自我解决温饱问题,但缺少现金。在国家推行新农保后,相当于政府给他们发了零用钱,老年生活的福利待遇大大改善,在家庭中也更有尊严。
目前我国新农保的保障水平尚有待提高,钟涨宝表示,把土地和新农保结合起来,农民的养老就基本上有保障了。襄阳一位农户的事例印证了这一观点。这位农民的三亩多旱地流转出去,每年能有3000多元的租金,再加上新农保,他的生活就有了很大保障。
钟涨宝认为,国家在推行城镇化过程中,如何稳定农民的农地承包机制就显得非常重要。
点面结合才能做好农村调查
每年寒暑假是钟涨宝及其团队下乡调研的最佳时间。通过长期的实地调查,钟涨宝发现,同一村庄内部农户同质性是比较高的。一般,同一村庄、同一类型的农民,对许多问题的回答都差不多。因而,在钟涨宝看来,要使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农村现实全貌,除了要沉下去深入研究,在农村调查上还要注意走访不同类型的村庄、不同类型群体的农民。
如在一次进行新农保基层推进的入户调查中,钟涨宝及其团队根据村委会提供的户主名册采取等距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样本确定后,将样本地址前一户与后一户确定为一组,进行入户调查。但是,每组的3户中最多只能成功访问1户。
“仅有调查缺少理论指导,也会让自己‘不识庐山真面目’。”钟涨宝表示,农村调查不能仅仅是简单地对农民行为的描述,还要注意用理论分析农民行为逻辑的背景及其发展趋势,解释其内在的规律性的东西。
正是基于农村调查重要性的深刻体会,在钟涨宝2002年出版的《农村社会调查方法》教科书里,梳理了农村社会调查方法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农村社会调查的一般程序、农村社会调查资料收集的方法、农村社会调查资料整理分析方法等,为该领域青年学者入门提供了指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专项项目——《农村社会学》中,钟涨宝也计划用一章来梳理和总结农村社会调查方法,为该领域研究及人才培养提供思路。
中国社会科学报记者 明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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