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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卫民做客我校马克思主义论坛分析“中国政治发展范式的选择”

核心提示: 12月18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史卫民研究员应邀参加我校马克思主义论坛暨2014年研究生学术论坛,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做了一场以“中国政治发展范式的选择”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主要介绍了中国政治发展范式的选择以及政策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

史卫民研究员作报告

史卫民研究员作报告

报告会现场

报告会现场

(图文|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讯员张士林)12月18日上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史卫民研究员应邀参加了我校马克思主义论坛暨2014年研究生学术论坛,在人文楼M221会议室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做了一场以“中国政治发展范式的选择”为主题的学术报告。

史卫民的报告分为两部分:中国政治发展范式的选择、政策民主与政治体制改革。史卫民首先介绍了当今可供中国选择的几种政治发展范式,随后重点介绍了政策主导型政治发展范式,他将政策主导型发展范式与政党主导型、经济决定论型、制度化型、民主化型、法治化型、文化决定论型、公民社会型、社会冲突性、全球化等政治发展范式一一作了比较,并用三角形诠释了“国家—社会—公民”的内在关系。他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选择的是政策主导型的渐进式改革的政治发展范式。他说,中国在改革开放中既坚持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变和根本政治制度与基本政治制度不变,否定了全盘西化和社会民主党化,又实现了管理理念、管理机制、管理监督、管理效能、危机管理和管理关系的变革。政策主导型政治发展范式实现了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政策民主等多种民主形式的结合,这种发展范式选择的渐进式改革扫除了政策实施的制度性障碍,而政策的逐渐放开又给了每个人发展的更多“机会”,带来整个中国发展的根本性变化。

第二部分,史卫民界定了“政策民主”的基本内涵。他说,政策民主是用民主的方式制定、执行公共政策,决策要民主,执行要民主,反馈也要民主,强调人民群众多种形式的参与性和回应性,强调政策的合法性和法治性,强调政策的公共性和评价性。史卫民最后以图表方式从政策主导性、政策合法性、政策协商性、政策回应性四方面详细解读了以政策民主为主线的中国系统制度改革。

报告结束,在场师生就“国家与公民造就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如何更好地构建反腐败制度”、“人大代表专职化的可能性”等问题与史卫民进行了深入交流。

 史卫民,男,1952年10月生,历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先后毕业于内蒙古大学历史系、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1990年11月至1991年12月在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作访问学者。1985年1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后任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制度研究室主任。主要从事政治学研究,学术专长为政治制度史与中国政治,近期研究方向为“地方人大代表选举研究”。主要论著有《中国政治制度通史·元代卷》(合著)、《元代军事史》、《元代社会生活史》、《大一统》、《间接选举》(上中下册)、《基层选举:理论与实践》,《公选与直选:乡镇人大选举制度研究》、《规范选举:2001-2002年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研究》、《数据选举:人大代表选举统计研究》、《中国公共政策分析(2006年卷)》(合著)、《中国基层民主选举的发展》(《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 、《积跬步以致千里——2000-2005年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回顾》(《中国改革》)、《决策民主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人民论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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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祝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