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学校资产经营公司获悉,华中农业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今日成立,我校“三权”改革试点启动。此前,经积极申报和努力争取、主管部门推荐、三部委遴选,全国首批2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入选试点单位名单揭晓,我校被成功纳入试点范围。
“三权”指科技成果使用(作价入股)、处置(转让和许可)和收益管理权。据悉,该项试点属于国务院综合改革重要组成,其核心是取消政府对科技成果使用(作价入股)、处置(转让和许可)和收益管理的审批,将审批权下放至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要求试点单位统筹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国有资产、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及人员评价考核管理;科技成果使用和处置收益全部留归单位、不再上缴国库,收益分配明确规定对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机构及人员的激励不能低于一定的比例。通过上述改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部署和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全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2014年9月26日印发了《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深化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财教[2014]233号)。2014年12月15日,财政部、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国科技会堂组织试点单位、试点单位主管部门、自主创新示范区召开了“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工作会议”。财政部教科文司副司长霍步刚、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副司长周国林、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财政部教科文司科学处处长郭阳对233号文件作了详细讲解。我校副校长姚江林,资产经营公司、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改革试点工作,多次组织学校人事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国资设备管理处、计财处、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会商研讨改革试点工作,各单位深入学习和交流了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理解,提出了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由资产经营公司牵头编写了改革试点方案,上报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
为保障我校科技成果“三权”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学校研究决定成立以校党委书记李忠云、校长邓秀新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集中整合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人事处、计财处、国资设备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等各部门力量,跨部门组建技术转移办公室,并拟定了可操作的工作流程和进度安排,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及要求。
资产经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改革试点工作的成功启动,将切实在校内形成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规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为,激发广大师生科技创新创业活力。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