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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

核心提示: 学校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从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加快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加大创业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生创业实践条件、提升学生创业活动水平、完善创业教育激励机制、强化创业教育工作领导等八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近日,学校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分为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加快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加大创业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生创业实践条件、提升学生创业活动水平、完善创业教育激励机制、强化创业教育工作领导等八个方面,对做好我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意见》指出,要把促进大学生更好地创新创业作为学校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着力点,将创业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坚持与学科专业教育相结合,与第二课堂活动相结合,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开创精神和创业素质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意见》强调,要通过实施“创业类课程建设支持计划”,加强《大学生创业基础》等课程建设,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创业类课程,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设立创业实践学分,学生以注册公司、组建工作室等自主创业方式进行创业实践,运营半年以上,并提交创业实践报告,团队核心成员可获得创业实践课外学分。实施“创业导师培养计划”,聘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创业者、企业家、专家学者、投资人和校友组建“大学生创业导师团”,为学生创业提供个性化指导。加快推进大学生创业大楼建设,实施“大学生创业见习计划”,不断改善学生创业实践条件。增加创业教育工作经费投入,设立“华中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每年投入100万元扶持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孵化和创业实践。实施大学生创业助力行动,着力打造“悦创狮山”创业教育活动品牌。

《意见》要求,要整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创业工作力量,成立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规划、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要把创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教学和学生工作评估体系,在学生年度奖励中设立“大学生创业之星”单项奖,学生参加创业竞赛获奖可作为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直录或优录条件,对指导学生获全国和省级竞赛奖励的指导教师,纳入学校综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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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姚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