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13 日上午,研究生院、发规处负责人一行8人到经济管理学院进行学位点评估工作调研。经济管理学院主要负责人、工商管理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相关老师参加了座谈。副校长李崇光教授作为农林经济管理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鹤友教授主持。
会上,经济管理学院书记张越对本学院学位点评估工作整体布局、操作原则和评估时间上的总体规划进行了汇报。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青平教授对学院已开展的学位点评估筹备工作及学院学位点建设成果与不足进行了分析。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申沛谈了对我校学位授权点评估要素的修改完善意见。该院各学位点负责人就如何统筹学位点评估与一级学科评估、评估时间,如何安排,如何合理明确人员归属等进行了探讨。研究生院和发规处负责人根据相关政策进行了解答。通过交流讨论,大家对学位点评估工作的政策有了更准确的把握,评估思路更清晰,评估重点更突出,评估原则更明确。
发规处处长冯永平对学院的学位点评估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他说,学位点评估和学科评估的区别在于目标和重点不同,学位点评估重在“合格”,主要是考核人才培养的培养质量;学科评估则强调“水平”,主要考核学科水平和学科声誉。他同时阐述了学位点评估与学科评估之间的关系,学位点评估是基础,只有筑牢基础才能争高水平,两项工作一脉相承,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韩鹤友介绍了学校学位点评估的总体安排,对学院即将开展的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他表示,学校须在2015-2018年期间完成我校所有(39个)学位授权点的自我评估工作。他指出,学位点评估与一级学科评估工作联系紧密,相辅相成,学位点评估不合格会影响一级学科评估,同时学位点评估是加强学科建设和推动学科规划目标的有效途径。他还要求研究生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老师,以支持、配合学院的学位点评估工作。
据悉,研究生院和发展规划处将于下周完成对2015年拟参评的12个学位授权点所涉及的7个学院进行调研,目的是充分吸收学院意见,充分发挥学院的自主性,保证我校3月30日上报的《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评估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文件精神,2015年3月我校须将评估工作方案报送至教育部。 2015-2018年期间须完成我校39个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2018年11月30日前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我校各学位点的《自我评估总结报告》。2019年接受教育部行政部门随机抽评。
学校将根据评估结果对学位点进行动态调整或撤销学位点,并将学位点自我评估结果作为学科绩效投入的依据,按照不同评估标准和建设目标进行学科建设及资源配置,进一步提升质量。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将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法令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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