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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获批建设四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核心提示: 12月30日,农业部下发通知,依托我校建设的1个农业部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3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获批新建。

南湖网讯(通讯员 兰之祥)12月30日,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十三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及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名单的通知》(农办科〔2016〕29号),依托我校建设的1个农业部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3个农业部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获批新建。

原“农业部华中地区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农业部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果树)重点实验室”,该综合性重点实验室将牵头建设、管理“园艺作物生物学与种质创制学科群”果树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和农业科学观测实验站。新获批建设的3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分别是“现代农业装备学科群”的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长江中下游农业装备重点实验室”“都市农业学科群”的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华中都市农业重点实验室”“薯类作物生物学与遗传育种学科群”的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农业部马铃薯生物学与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据悉,对此次新增的重点实验室,在运行两年考评合格后,农业部再正式授牌。“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依托我校已建有3个学科群综合性重点实验室、4个学科群区域性重点实验室、6个学科群专业性重点实验室,共计13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

背景资料:“十二五”期间,农业部探索实践以“学科群”为单元建设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有力地推进了协同创新,提升了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巩固建设成效,农业部对“十二五”农业部重点实验室(站)进行了评估,并对部分学科群、重点实验室(站)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在农业资源环境、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信息化、农业机械化等领域,新增了一批学科群和重点实验室。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由42个综合性重点实验室、297个专业性(区域性)重点实验室和269个科学观测实验站组成的37个学科群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体系。

审核人:程永扬

责任编辑:秦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