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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3)

核心提示: 据新华社北京4月5日电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

三、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14.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活动。各类创建活动都要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坚持创建为民惠民,不断扩大覆盖面,增强实效性,有力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升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推动人们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

文明城市创建要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强市民文明素质教育引导,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和特色风貌,打造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规范有序的社会秩序、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市民综合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富有活力、各具特色、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要巩固创建成果,保持创建常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建工作要从省会城市、地级城市、直辖市城区向县级市和县延伸,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大中小城市的创建格局。积极发挥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导向作用,改进测评方法,完善测评程序,确保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公信力。

文明村镇创建要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突出抓好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着力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发挥农村优秀基层干部、乡村教师、退伍军人、文化能人、返乡创业人士等新乡贤作用,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倡导科学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破除陈规陋习。加强村容村貌整治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守护绿水青山。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顺应农村群众的新期待,以农村群众的获得感为标准,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全国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和文明乡镇占比达到50%左右。

文明单位创建要着力提高员工素质,涵养职业操守,培育职业精神,完善规章制度,树立行业新风。重点推动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窗口行业的文明创建工作,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工作特性的创建活动,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着力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提供文明优质服务。要顺应经济结构、社会组织、就业方式的深刻变动,推动文明单位创建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文明家庭创建要更加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促进家庭和睦,促进亲人相亲相爱,孝老爱幼,少有所教,老有所养,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成为人们梦想启航的地方。以“家和万事兴”为主题传承良好家风和家训,重视做好家庭教育。要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文明校园创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知识教育,强化教书育人、管理育人、环境育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中小学校思想品德教育,构建符合青少年成长特点和规律的德育体系,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弘扬良好校训校风,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宿舍创建,形成良好育人氛围。

15.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大力倡导雷锋精神,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发展,引导激励人们把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蔚为风气。以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为重点,广泛开展重大活动、扶贫救灾、敬老救孤、恤病助残、文化支教、环境保护、健身指导等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尤其是专业性强的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完善褒奖激励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经常化持久化。

16.推进文明社会风尚行动。围绕讲文明、有公德、守秩序、树新风,广泛开展文明社会风尚行动,大力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引导人们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建立和谐清新人际关系,抵制不良庸俗习气,倡导文明礼仪新风,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创造,使勤奋劳动、勇于创造、艰苦奋斗成为人们的生活追求。强化质量第一意识,培育“工匠精神”。广泛倡导“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着力培养人们的生态文明、绿色环保、节俭节约、社会责任意识。要在全社会倡导合理消费,力戒奢侈浪费,制止奢靡之风。大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普及文明交通常识,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克服各种交通陋习。大力开展文明旅游行动,加强宣传教育、规范约束和社会监督,强化文明出游意识,有效治理旅游不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加强对文艺观演、体育观赛等的文明引导,制止不文明言行。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要加强对新市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与教育引导,使他们学习掌握适应现代城市生活的必要行为规范。

17.开展各类精神文明共建活动。开展城乡共建活动,加大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产品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展区域共建活动,以国家区域发展整体战略为基础,打造一批沿海沿江沿交通干线的“文明走廊”“文明交通线”“文明示范带”。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活动,动员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支援贫困乡村,助力脱贫攻坚。开展军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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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兰涵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