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网讯(通讯员 罗晓峰)3月9日上午,我校在丹桂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部署会。副校长吴平,校长助理郭刚奇,我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各学院(部)有关负责人及2018年专项执行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郭刚奇主持。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秦长平汇报了2017年专项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18年专项执行工作要求,部署了2019年专项申报工作以及2021年专项入库申报工作。计划财务处副处长韩英霞宣讲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与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
我校按要求完成了2017年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工作,资金执行率达100%。针对2018年专项执行,学校提出了“抓进度、保质量、重规范、出绩效”等工作要求。
会上,郭刚奇对近期四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认真总结2017年专项执行工作,重新审视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不断改进专项管理工作;二是高效务实推动2018年专项执行,要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绩效管理,狠抓质量效益,强化责任担当,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充分论证和细化2019年专项申报工作,坚持扶基扶急扶弱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优化细化方案,使项目可执行、可监控、可评价;四是科学谋划2021年项目库申报工作,各单位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与“双一流”建设等实际,统筹当前与长远,充分调研,严格论证,切实保障项目申报质量。
吴平指出,专项建设应注重全过程管理,一是要强化前期设计,保障方案的科学性;二是要狠抓落实推进项目执行,负责人和执行人要亲力亲为;三是要重视专项绩效评价,规范建设程序,注重过程资料积累,科学评定专项绩效。她强调,专项执行要加强谋划。各部门应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守土有责,要从学校事业发展大局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共建共享、坚持公平公开,切实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双甲子校庆”提供保障。
会议最后,校领导与部分项目负责人签订了《2018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执行承诺书》。
审核人:秦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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