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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研讨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

核心提示: 日前,我校在丹桂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对《华中农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内容思路和制定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征询各方意见。

南湖网讯(通讯员 李伟 周紫燕)日前,我校在丹桂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对《华中农业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内容思路和制定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征询各方意见。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青平,学校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监察处、党委研工部、人事处、教务处、科发院、国际处、研究生院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各学院分管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鹤友主持。

韩鹤友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介绍了我校起草《细则》的整体思路和具体内容。他指出,学校酝酿出台《细则》事关研究生教育工作全局,希望与会代表能畅所欲言。随后,与会代表积极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学校制定出台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很有必要、很有意义,肯定了《细则》的基本框架设计,并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界定、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办法完善、明确奖惩机制、处罚申诉机制等方面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青平作了总结讲话。他对与会代表能够开诚布公地对《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表示感谢。针对《细则》的修改完善,他指出应以 “三个尊重”为前提,即尊重上级文件精神、尊重学校特色和工作实际、尊重研究生教育培养规律;同时,牢牢抓住“六大内容”,一是明确“立德树人”职责,把握如何“立”、怎样“树”的要义;二是建立考评指标体系,明确考核主体;三是确保激励制度能充分调动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健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惩罚机制,落实导师禁行行为在考核中的“一票否决制”;五是协调好《细则》与法律、上级文件规定与我校已有文件之间的关系;六是确保文件的可操作性。希望研究生院认真梳理吸收与会代表建议及意见,做好《细则》的完善和修改工作。

最后,青平就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工作强调:一是要深刻认识立德树人是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要始终以立德树人为中心,牢牢抓住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能力这个重点,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是要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协同育人机制。要更新理念,创新研究生教育方式方法和形式载体,努力构建“三全育人”体系。三是要打造一支高素质导师队伍,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力量,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立德树人,导师是关键。研究生教育战线要以制定《细则》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

据悉,《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文件出台后,研究生院(部)组织学院及导师深入学习文件精神,并成立了《细则》起草小组,在调研兄弟高校做法和有关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现有师德师风制度文件规定,拟写了《细则》征求意见稿。7至8月期间,通过专题座谈会、电子邮件等形式多次向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能部门、各学院以及导师群体广泛征询意见,待《细则》修改完善后将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近期予以印发实施。

审核:范金凤

责任编辑:景怡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