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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党支部专题学习《条例》《准则》《意见》

核心提示: 11月26日上午,宣传部在行政楼405会议室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支部成员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开展学习交流。

南湖新闻网讯(记者 思宣)11月26日上午,宣传部在行政楼405会议室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支部成员围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分别简称《条例》《准则》《意见》)开展学习交流。

支部书记程华东同志带领支部成员逐条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他谈到,《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思想教育办公室陈锦从三个方面分享了学习《准则》的体会。一是提高站位,正确认识《准则》制定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准则》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深入领会,准确把握《准则》重要内容。《准则》既有正面倡导、高线追求,也有负面禁止、底线要求,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应坚持全面学、深入学、贯通学,在学习中把自己摆进去,对标高线、坚守底线,时刻自省、自励。三是结合实际,推动《准则》贯彻落实。把《准则》贯彻落实同学校三全育人、导师立德树人等相关工作结合起来,细化到师德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

思想教育办公室匡敏结合学习《意见》从三个方面分享对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建议:首先,应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教师行为,加快制定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健全师德建设和考评制度、建立师德档案制度、建立问责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其次,应注重教育引导,弘扬高尚师德。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对师德规范的教育,引导广大教师知规则、懂规则、守规则;加强典型示范与警示教育,形成常态化的教育机制。最后,应加强理论研究,推进教师教育。德师风建设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围绕教师教育的规律进行深入的调查和研究,提升师德师风建设实效性的方式和方法。

最后,程华东对学习贯彻《条例》《准则》《意见》精神提出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既要“提起来”又要“沉下去”,“提起来”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谁来培养人”“靠谁培养人”这一基本问题上认识教师队伍建设和党支部工作,“沉下去”就是要保证学习宣讲的全覆盖、落地实施的全覆盖,贯彻落实《准则》和《意见》要细化、深化,明晰“正面清单”“负面清单”“问责清单”“任务清单”。二是既要“学进去”又要“摆进去”,学就要学深悟透、系统深入、全面把握,要把自己摆进去,结合工作、结合岗位、结合思想实际 ,对标对表,落细落实。

责任编辑:蒋朝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