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建设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时期,是学校全面发力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取得关键突破的重要阶段,也是学校主动融入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和科学性的“十四五”规划,对推进学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和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具有重要意义。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给全国涉农高校书记校长和专家代表回信精神,面向《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战略目标,立足学校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总体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育人为本、坚持价值引领、坚持人才强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办学,树立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和创新思维,保持战略定力,增强改革动力,激发办学活力,提升发展能力,以全球视野科学描绘学校未来五年高质量发展图景,加快推进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
二、编制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紧紧围绕国家系列重大发展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用全球视野和战略思维科学设计学校事业发展各领域重大战略和改革举措,积极谋划从“0”到“1”的原创性突破,聚焦贡献导向,在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过程中,找准定位,体现价值,汇集优势,争创一流。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合师生、校友、社会智慧,精准研判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矛盾和瓶颈问题,结合落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需要突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高质量要求落实到具体举措中去,精准发力,通过规划实施逐一落地见效。
(三)坚持开放创新。坚持开放发展,深入研判国内外发展变化新形势,强化校内外协同联动,共商共建共享、开放合作、开放创新、开放共享;把改革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质量发展、效率变革,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激发学校发展要素活力。
(四)坚持统筹衔接。加强学校“十四五”规划与国家、区域、行业规划的衔接;与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双一流”建设整体思路衔接;注重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学院(部)规划的衔接,确保政策协同、改革协同、发展协同,构建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
三、规划体系
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体系包括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专项事业发展规划、学院(部)事业发展规划,构建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为支撑、学院(部)规划为基础的规划体系。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要反映学校在未来发展中的重大选择,明确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路径,突出战略性、纲领性、综合性;专项规划要聚焦制约发展的关键矛盾和瓶颈问题进行编制,突出务实性和针对性;学院(部)规划要凝聚师生发展意愿、发挥办学主体作用,聚焦解决学科建设的关键短板和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重点,无需面面俱到。
四、工作进程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与谋划(2020年7月—9月)。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办学重大问题研究,分析研判发展形势,开展相关调研,召开不同层次专题研讨,开展“十四五”规划总体框架设计,形成基本思路。
第二阶段:文本起草和统筹衔接(2020年9月—11月)。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十四五”发展主要目标、对策措施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专项规划牵头单位和各学院(部)起草“十四五”相关规划初稿(各类规划基本文本框架见附件2和附件3),并组织做好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学院(部)规划的衔接协调工作,形成征求意见稿。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和审议备案(2020年11月—2021年4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师生、校友、社会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务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青年联合会等召开专题座谈会,对规划进行修订完善,形成送审稿,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并按时报送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四阶段:咨询论证和审定发布(2021年5月前)。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交教代会审议,根据教育部审核意见和教代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完善学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组织校内外专家咨询论证“十四五”专项规划和学院(部)规划。系列规划报校党委全委会审定通过后,依次正式发布。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高翅、李召虎
成员:姚江林、廖济忠、王建鸿、郭刚奇、青平、杨少波、严建兵、张金洲、李向东
职责:统筹指导“十四五”规划的编制工作,总体协调解决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决策。校党委书记、校长主持和领导规划制定的全面工作,其他校领导具体领导其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部)的规划制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部,具体负责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统筹安排与协调推进。
(二)工作小组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小组。总体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报告的组织编制工作,发展规划部为牵头单位,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
2.专项规划编制小组。专项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由组长确定。
3.学院(部)规划编制小组。学院(部)规划编制小组负责学院(部)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各学院(部)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编制组成员由学院(部)自主确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
要站在国家战略实施的高度,提升“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思想认识。以习近平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不折不扣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十四五”决策部署、执行好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制定的系列政策、落实好我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高质量谋划“十四五”发展。
(二)精心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学校总体部署,把握好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严格按照进程安排推进规划编制工作,使之成为集思广益,形成共识,凝聚人心的过程。各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及时反馈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方力量,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深度调研分析,提高编制质量
全校各单位要深度调研,对标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精准把握当前形势和国内外高校发展态势,客观评价学校发展现状和发展潜力,在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有益经验、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基础上,形成指导“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调研报告,提高规划编制的战略性、前瞻性、科学性。
请校属有关单位于7月20日之前将“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名单(附件4),8月25日前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电子版报发展规划部。联系人:谢书山、梁玲,联系电话:87280203,电子邮箱:ss@mail.hzau.edu.cn。
附件:1.“十四五”发展规划名称及牵头单位
2.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文本基本框架
3.学院(部)“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文本基本框架
4.“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组名单
华中农业大学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