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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将进行调整

近日,记者从校长办公会获悉,今年起,我校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将进行调整。

为何要调整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将如何调整?物业服务费如何缴纳?对此,记者采访了后勤集团物业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以下为采访实录:

记者:此次为什么调整物业费收费标准?

答:此次物业费收费标准调整有两个背景:

第一,物业服务是最典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成本约占到总成本的70%以上。北苑建筑面积4.71万平米,472户,物业服务人员29人。西苑建筑面积23.39万平米,2098户,物业服务人员75人,总服务居民超过10000人。随着物业服务深入发展,以下四个方面对物业服务正常运转产生了严重影响:

一是最低工资标准连年提高,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武汉市年最低工资标准2009年为700元,2014年已经增长到1300元。以物业保安员为例,2009年平均工资为1200元,2014年已经增长到2400元。

二是国家用工政策的调整,社保政策不断完善,从以前的不缴保险到现在的全员足额缴纳保险,支出不断增加。2009年社会统筹基数是1256.80元,2014年增加到2316.5元,单位所要缴纳的社保支出为796.91元/人·月。2014年北苑、西苑小区物业人力成本已达317万元,未来仍呈上行趋势。

三是CPI指数持续升高,物业服务中的清洁工具、清洁药剂、维修耗材、员工服装等成本增加,材料物资成本、物流运输成本、消耗使用量随着住户服务需求、管理品质要求、服务纵深化发展,上述成本不断上升,成本压力年年增大。

四是物业服务费偏低,入不敷出,不利于物业服务可持续发展。社会物业企业收入一般包括物业费、停车费、门面租金、其他经营收入等,物业费收入一般占总收入的50%左右,而我校住宅小区物业收入仅为物业费收入一项。以2014年为例,北苑、西苑物业共收取物业费192万元(其中北苑42万元,西苑150万元),物业服务支出共计435万元(其中北苑119万元,西苑316万元),2014年度共计亏损243万元(其中北苑77万元,西苑166万元),由学校对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暗补(包括一些专项维修改造项目)。自2009年以来,物业服务收费不足以支撑小区日常运行管理服务工作,无法正常投入对小区的房屋本体、设施设备、配套设施的维护、改造、更新,影响了对小区房屋和环境的保值增值,收入的不足、投入的不足和住户需求形成反差,严重制约服务品质的提升和物业服务的发展。

第二,学校对物业管理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经2015年1月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起,根据鄂管发【2014】59号文精神,学校所有在编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均享受物业管理补贴,在职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离退休人员按照相应职务职级发放,从每人每月160元至280元不等,该补贴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鉴此,对我校住宅小区物业费标准进行调整,将以前的暗补变为明补,由学校将物业管理补贴发放到教职工个人,再由个人向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行为按照市场规律运行,从而促进我校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健康良性发展,使物业保值增值,保障教职工的权益。

记者:物业服务支出主要有哪些?

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用于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另外,房屋本体、设施设备大修、中修由房屋维修专项资金中支出。

记者:物业公共服务内容有哪些?

答: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公共服务事项包括: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绿化的维护;

(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

(四)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和安全协防;

(五)物业使用中对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等义务;

(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账务管理;

(七)物业服务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

(八)其他物业公共服务事项。

这些公共服务也是为全体业主和租户提供的常规性服务,是所有住户都可以享受到的,贯穿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始终。

记者:此次物业服务费调整包括哪些范围?如何调整?

答:此次物业服务费调整范围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小区,即北苑小区1-15栋,西苑小区10-52栋、青年人才楼64-71栋。

物业服务费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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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物业服务费如何缴纳?何时实行?

答:物业服务费有两种缴纳方式:

1.工资关系在学校的住户,经个人委托授权后,可由学校计财处每月从户主工资中代为缴付;

2.工资关系不在学校的住户,由住户自缴。不便自缴的,也可由物业人员上门收取。

调整后的物业服务费,将以2015年1月1日为起始计收缴付期,2015年2月启动工资代缴和住户自缴(工资关系不在学校的物业使用人)。

记者:本次费用上调后,小区物业服务品质如何跟上?

答:自2009年5月北苑小区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以来,后勤集团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始终坚持以住户满意为宗旨,本着“亲如一家,全心为您”的服务理念,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提供高效贴心的服务,并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北苑、西苑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稳健发展,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和认可度也逐年提升,2009年至今满意度均在90%以上,2014年达到97%,远远高于国家和武汉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一级标准中规定的不低于80%的满意度。未来,全体物业服务人员将毫不松懈、一如既往地继续踏实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细服务,把住户当亲人,把需求当期盼,聚焦服务,聚焦窗口,聚焦安全,聚焦感受,进一步扎实做好物业基础服务(保安、保绿、保修、保洁、客服接待),并不断创新服务举措,针对不同业主的个性化需求,为业主提供更广泛和深入的物业服务,并不断完善,为教职工及其家属营造平安、便捷、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也请广大住户一如既往地支持、理解、帮助和监督我们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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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治国